決定任命: 蔣傳海為市政府副市長。 任命: 黃志、李可為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委員; 王葳、劉志堅為市監察委員會委員; 楊恩軍為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、檢察委員會委員、檢察員; 劉宏光、王琳為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。 免去: 王忠毅、程立華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、檢察員職務; 王玉堂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; 徐朝暉市中級人民法院房地產案件審判庭副庭長職務; 楊毅平、藍日皎、張旭、李云濱、金旭東、張玉鳳、楊鳳云、韓羿、常榆德、金玲、董世杰、梁玉民、張昭富、王忠勝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。 林月榮、仲翠英、徐皓、陳始途、穆福強、李化龍、任強、國宇晶、唐如英、甄鐵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; 李樹元濱江地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、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; 劉建東濱江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。 批準免去: 楊恩軍香坊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; 仲昭祥阿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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