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|||||||||||||
|
|||||||||||||
2020年5月22日,我市印發了《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我市歷史建筑名單的通告》(哈政規〔2020〕6號)。具體解讀如下: 一、出臺背景 按照住建部、省住建廳關于加強歷史建筑保護與利用工作的相關部署,依法推進歷史建筑確定、建檔工作,及時更新我市歷史建筑名錄,同時為了解決歷史建筑公布為不可移動文物后標牌重復設置的問題,出臺該文件。 二、法律依據 依據《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》《黑龍江省歷史文化建筑保護條例》和《哈爾濱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》。 三、主要內容 已依法履行相關部門論證、專家評審和征求社會公眾意見等程序。現對已公布為不可移動文物的308處歷史建筑進行調整。 四、解讀機構、解讀人及聯系方式 解讀機構為哈爾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,解讀人丁磊,聯系電話:0451-86772529。 |
|||||||||||||
(來源: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) |